关于开展申报重庆市涪陵区第十二次哲学
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
重庆市涪陵区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已开展,根据“重庆市涪陵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”(涪区社发〔2023〕3号)要求,学院决定组织统一申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及范围
(一)成果时限
2020年1月1日—2022年12月31日。
(二)成果类别
1. 著作类,包括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教材、普及读物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、地方志书等;
2. 论文类,包括论文(不含译文)、系列论文等;
3. 研究报告类,包括调研报告、论证报告、资政报告等。
二、有关要求
详见“涪区社发〔2023〕3号”文件。
三、材料要求及规范
申报者填写《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表》)、《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)。
(一)用A4打印并装订成册的《申报表》一式五份;
(二)成果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(其中至少1份原件)。包括国内外公开出版、发表的著作、学术论文、研究报告,被采用、推广或结项的调研报告,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;
(三)《汇总表》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;
(四)凡申报的成果及有关资料,无论获奖与否,均不退还。
四、申报时间
请各教学院、部,将本部门申报材料(纸质和《汇总表》电子文档),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开发处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:
1.
关于开展涪陵区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(涪区社发〔2023〕3号).doc
2.
重庆市涪陵区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.doc
3.
重庆市涪陵区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.doc
科研开发处办公室
2023年2月8日